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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的通知


  (二)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了事”,减少复议后再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4分)

  (三)公正办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3分)

  (四)使用行政复议规范文书,提高行政复议文书制作质量;(3分)

  (五)积极组织本地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经验交流;(5分)

  七、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文档登记备案制度(12分)

  (一)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每季度向本级政府报告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分)

  (二)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每季度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政府法制工作情况小结;(3分)

  (三)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登记备案制度,各项工作有据可查;(3分)

  (四)积极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在本年度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3分)

  附件2:
2008年市直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目标
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晋政法字[2008]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指标:

  一、做好《纲要》、《决定》和《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15分)

  (一)在本部门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强化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决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以及忻政办发[2008]40号《关于全面推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通知》的学习宣传工作;(3分)

  (二)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有部署、有要求、有目标、有措施,并加强检查,狠抓落实;(3分)

  (三)将贯彻落实《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决定》列入本系统、本部门目标考核内容;(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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