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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8〕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建立了八个多种形式消防队,有效地弥补了我市灭火救援队伍警力的不足,为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我市近三年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情况看,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部分多种形式消防队至今无营房,队员工资及业务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其正常发挥作用。

  为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使多种形式消防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

  消防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经济发展,发生火灾的频率也会逐渐增多,发展和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当前做好消防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的领导,将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此项工作,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走上规范化轨道,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高标准地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1号),省建设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山西省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标准》(晋公通字[2007]71号),对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标准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政府出资、社会集资和企业出资的方式,高标准地完成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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