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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在加强现有消防力量的同时,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推进公安消防特勤力量建设,完善全市消防特勤应急救援力量网络体系,作为全市事故应急、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的突击力量。
  加强公安巡特警、海警队伍建设,增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能力。
  加强武警、预备役民兵、解放军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队伍和海上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
  4.3.2 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队伍建设,补充完善防汛抗旱装备,提高应对洪涝、台风、干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发挥政策导向和公共财政作用,依托镇海炼化公司等大型企业专业应急队伍,通过增配大型、特种救援救生等装备,建立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
  完善环境监察、监测机动队伍,提高突发事件环境污染的监测、评估和处置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建设,在市医疗急救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市医疗卫生和心理危机应急干预救援队伍。
  完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着重提高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移动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现场气象保障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队伍建设,提高抗旱增雨作业能力。
  4.3.3 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危险化学品、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处置能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发挥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重要作用。
  4.3.4 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专家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
  4.3.5 大力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
  依托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拓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应急路子,充分发动民间力量参与应急事务,将其作为政府应急力量的补充。
  4.4 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整合实物储备信息资源,调整储备品种和数量,合理选定储备方式,重点建立健全市级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和共享。
  4.4.1 建立健全重要物资的政府分级储备体系
  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和储备库建设,充实、优化和完善现有生活救助、抢险救灾、公共卫生、市场应急等类型物资和装备储备。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核销制度。
  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合理选定储备方式,注重能力储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行政府补贴企业代储。
  改造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在灾害多发区域补充设立适量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
  4.4.2 建立健全重要物资资源数据库
  整合各级各类物资储备信息资源,在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包括政府物资储备、商贸企业商业库存、生产企业应急加工能力、相关单位特种设备拥有量等内容的覆盖全市的应急物资资源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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