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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粮食应急预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3、负责粮食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4、必要时,按照《山西省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实施意见》(晋粮市联字〔2007〕164号)实施联合执法,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5、承办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金核算组:组长由市粮食局财务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市级粮食应急工作和应急演练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结算。
  2、负责粮食应急物资的采购、加工、运输等所需资金的协调落实工作。
  3、负责应急动用市储备粮或市储备粮不足时,经市政府批准需要采购、加工、供应不同品种粮食所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的审核和清算。
  4、负责应急动用粮食占用贷款的清算。
  5、负责督促各县(区、市)落实粮食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
  6、负责落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机构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经费。
  7、承办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组:组长由市监委驻市粮食局监察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监委驻市粮食局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应急状态期间违纪违规的纪检监察。
  (四)各县(区、市)粮食应急机构及职责
  1、成立本县(区、市)粮食应急工作机构。各县(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证粮食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2、主要职责:(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承担市级粮食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监测预警、信息上报、应急粮源、应急粮食加工企业和应急粮食供应企业的落实工作。
  二、粮食应急工作内容
  (一)粮食市场监测与预警
  1、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各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现有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网点的基础上,完善市内粮食市场价格信息监测指标,合理调整信息监测点类型和布局,形成网络完善、指标科学、反映灵敏的价格信息直报网。粮油市场价格信息监测的品种为面粉、大米、食用油等成品粮油和小麦、稻谷、玉米等原粮;监测对象为有代表性的粮食批发市场、粮食经营企业、粮食供应企业或连锁超市以及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监测价格种类为粮食收购价、市场批发价和零售价格。
  2、粮食市场供求预测。各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综合粮食生产及流通情况,定期收集和整理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加强信息整合,提高信息分析和预测水平,及时掌握市内外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提供依据。特殊时期,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等信息的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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