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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二)制度建设
  1、制定“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检查考核办法,经常分析研究“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各项记录档案齐全。
  2、建立健全动态高效的工作机制和检查考核体系,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每月至少不定期抽查两次。每次检查要对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并记录建档。
  3、县(区、市)、街办(乡镇)、社区(行政村)逐级签订“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责任书,街办(乡镇)、社区(行政村)与辖区责任单位、门店签订责任书,把清洁工作责任细分到每个片区、每个路段,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实行分片包干、分段负责,建立完善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和单位、区域卫生达标制
  4、投诉举报制度健全,“12345” 、“12319”热线反映的问题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三)整治效果
  1、城市道路和出入口通道、街巷、住宅小区、单位内部、市场周边、建筑施工现场、城乡结合部、餐饮业、农村、通道及两侧、旅游景区景点、河道及沟渠等12个整治重点的环境卫生清洁达到《晋中市2008年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定性标准。
  2、道路环境,城市、县城环境,乡、镇、村环境,企业环境等4个区域的卫生清洁质量达到《晋中市2008年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定量标准。
  对市直相关单位的检查考核内容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
  1、市直相关单位对“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高度重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真正落实领导责任,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将工作实效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2、市直相关单位“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组织机构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
  (二)制度建设
  1、制定“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检查考核办法,经常分析研究“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各项记录档案齐全。
  2、建立健全动态高效的检查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各项制度健全完善,领导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每月至少不定期抽查两次,每次检查要对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并记录建档。
  (三)整治效果
  1、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所负责的整治重点的环境卫生清洁达到《晋中市2008年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定性标准。
  2、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所负责的整治重点的环境卫生清洁达到《晋中市2008年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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