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的基础上,结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条件和程序。今年要积极组织完成执法证件的换领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结合换领新证,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要加强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应在政府法制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每年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以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提高行政执法技能和执法水平。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部门法制机构承担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要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要列席部门办公会议。要进一步规范、强化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县级政府要明确专职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档案,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各县(区、市)法制办人员调整,要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工作。市县政府可以成立全额事业单位性质的法律服务中心,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在本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承担调查研究、协助执法监督的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各县(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要求,直接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不少于2人。
八、加强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市政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编办、市人事局、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及市直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县级政府也要成立本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政府法制办,以统一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把依法行政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及时通报情况,并表彰依法行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依法行政工作实行年度报告和督查制度。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每年于12月底向市政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县(区、市)所属工作部门及镇级政府每年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县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府将按照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给予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