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雄 州交通局局长
熊卫民 州水利局局长
倪志文 州农业局党组书记
卢显亮 州林业局局长
杨国良 州文化局局长
董智昆 州体育局局长
李兆友 州商务局局长
吴 波 州环保局局长
戴凤玲 州统计局局长
李玉林 州旅游局局长
李明祥 州安监局局长
杨发荣 州宗教局局长
刘 祥 州粮食局局长
和彦辉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陆绍林 州法制局局长
杨秀成 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宁德锦 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监察局,由汪占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天云、商雁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楚雄州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
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楚雄州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结合我州实际,研究拟订我州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为州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情况,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要及时纠正,责令整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州人民政府汇报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