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楚政通〔2008〕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楚雄州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我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2006-2010)》的要求,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确定编制,依法设定职能,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协调,与行政管理任务相适应。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使上级人民政府与下级人民政府,政府与工作部门的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清晰。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要建立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责任追究6项制度。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同时,要把决策制度的建立、决策的执行纳入绩效评估考核之中,对违法决策或决策失误者依法追究责任。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要完善政府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程序,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强化风险意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和完善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规则,促进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五、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