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33%。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1.5‰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及城市市政设施运营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起数为0,职工重伤率控制在0.3‰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城市市政设施运营安全隐患排除率、重大隐患整改率、监控率均达到100%。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化工地达标率为60%。
9、县属所有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100%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工程劳保统筹保险费收缴率达到85%。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签订率和档案预验收合格率均达到70%。开展地下管线档案普查,并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体系。
10、建筑工程应招标工程招标率达到100%。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率达到100%。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备案率达到85%。建筑工程项目担保率达到30%。建立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实现诚信信息的互通互用。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代建机构,推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管理。
11、建立健全建设系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城市房屋拆迁项目验收率达到100%。上省、赴京上访户不超过拆迁总户数的5‰。
12、加大对建设系统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工作的监督。积极治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的不规范行为和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建设系统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案件,结案率达到90%。
1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2个文明行业。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探索科学的行政审批机制,落实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效率。
八、市规划局主要工作目标
1、编制完成古城保护与整治规划、城北白马寺山生态区规划和城市防洪专项规划。4月底前编制完成2008年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中心城区、高平市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70%。制定出台《晋城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完善规划听证、公示、专家咨询机制,落实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报送2008年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完成已编制的规划成果备案工作。开展《
城乡规划法》宣传年和落实年活动。以查处随意改变规划和无规划建设的行为为重点,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
城乡规划法》。违法建设案件查处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