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8年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8、市政府目标责任书中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市建设局主要工作目标

  1、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37.5万平方米,442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万平方米,920套。新建廉租住房1.47万平方米,294套,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982户住房问题,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961万元。启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完成2008年试点任务。

  2、制定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6月底前制定公布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20%和5%。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1.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7.0平方米。

  3、编制完成3个县域村镇体系规划、9个建制镇总体规划、8个乡总体规划、127个重点推进村新农村建设规划,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4、制定出台“县县有”工程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08年进度任务。建制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9.90%。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中心城区和县级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中心城区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中心城区和县级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6%,中心城区集中供热面积新增1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6%,中心城区和县级市城市集中供热面积新增18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

  5、制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配套办法,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试点工作。出台城市供气、供水、供热应急保障方案。出台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和政策。

  6、新建建筑执行50%节能标准及采暖具有分户计量和分户控制功能的比例达到100%。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8%。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初步建立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出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城市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试行收费标准》。

  7、力争达到宜居城市单项考核标准,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一个城市(县城)创建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园林城镇,1-2个省级园林城镇。抓好泽州县大阳镇、周村镇、沁水县窦庄村、郭壁村、阳城县润城镇、上庄村、高平市良户村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科学保护和永续利用工作,争取有2-4个村镇进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