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市政府目标责任书中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陵川县人民政府建设工作目标
1、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6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4.06平方米。
2、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25%。
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8%,重点抓好平城镇、西河底镇的绿化工作,使建制镇绿化率达到29.4%。
4、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完成5乡(古郊乡、秦家庄乡、夺火乡、马圪当乡、六泉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崇文镇详细规划,完成50个新农村建设规划,其中,省新农村推进村17个:崇文镇仕林苑村、神山头村、西河底镇马庄村、杨村镇杨庄村、礼义镇平川村、苏村、秦家庄乡宋家坡村、潞城镇天池村、附城镇丈河村、台南村、古郊乡岭东村、六泉乡小番底村、平城镇侍郎岗村、后河村、夺火乡夺火村、马圪当乡武家湾村、西河底镇西河底村。
5、制定具体措施,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中规范和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规定。4月底前,确定本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并向社会公布。5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并报市建设局备案。建设经济适用住房0.49万平方米,75套,户均建筑面积65平方米。
6、对符合要求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3月底前,核定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核定上年度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4月底前,确定核定的两项保障资金全部到位。5月底前,上述保障资金不足时,县财政本年度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全部到位。5月底前,确定本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全年共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47户,其中实物配租14户,货币补贴133户。新建廉租住房700平方米,14套,户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筹集廉租住房资金116万元。
7、制定出台“县县有”工程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08年进度任务。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完成规划、可研、立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卧龙岗公园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
8、市政府目标责任书中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