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市政府目标责任书中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工作目标
1、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7.3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9.5平方米。
2、完成滨河东路山水家园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任务。
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2%,重点抓好河北镇、横河镇绿化工作,使建制镇绿化率达到30%。
4、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3镇4乡(润城镇、河北镇、横河镇、驾岭乡、董村乡、固隆乡、寺头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凤城镇、北留镇详细规划,完成100个新农村建设规划,其中省农村推进村25个:润城镇沟西村、上庄村、东城办事处上孔村、固隆乡固隆村、演礼乡新庄村、横河镇横河村、白桑乡白桑村、南香台村、芹池镇北宜村、凤城镇北安阳村、上芹村、驾岭乡驾岭村、次营镇南次营村、西河乡庄头村、蟒河镇台头村、寺头乡朱村、河北镇河北村、孤堆底村、町店镇桃坪村、柴凹村、董封乡莲花村、北留镇大桥村、坨村、东冶镇古河村、东冶村。完成4个历史文化名镇(村)(町店镇、尧沟村、南安阳村、洪上村)的保护规划。
5、制定具体措施,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中规范和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规定。4月底前,确定本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并向社会公布。5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并报市建设局备案。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6万平方米,264套,户均建筑面积61平方米。
6、对符合要求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3月底前,核定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核定上年度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4月底前,确定核定的两项保障资金全部到位。5月底前,上述保障资金不足时,县财政本年度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全部到位。5月底前,确定本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全年共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86户,其中实物配租80户,货币补贴106户。新建廉租住房4000平方米,80套,户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筹集廉租住房资金594万元。
7、制定出台“县县有”工程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08年进度任务。建设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厂和无害化粪便垃圾处理厂,完成规划、可研、立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成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环城绿化森林公园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