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平市人民政府建设工作目标
1、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7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9.59平方米。
2、新增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20%。
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5%。重点抓好寺庄镇、神农镇绿化工作,使建制镇绿化率达到30%。
4、完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河西镇、马村镇详细规划,完成7镇4乡批复工作,完成100个新农村建设规划,其中省新农村推进村30个:东城办事处东山村、北诗镇拥万村、南城办事处桥北村、上庄村、谷口村、石末乡北凹村、寨平村、河西镇苏庄村、小仙村、北城办事处王何北村、米山镇米东村、米西村、马村镇马村、唐东村、三甲镇三甲北村、绯南村、野川镇野川村、路家村、神农镇团东村、团西村、原村乡冯村、里沟村、下董封村、陈区镇任家庄村、陈区村、寺庄镇柏枝庄村、北王庄村、建宁乡曹家村、北诗镇北诗村、永录乡庙儿沟村。
5、完成3个历史文化名镇(村)(米山镇、良户村、苏庄村)的保护规划。
6、制定具体措施,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中规范和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规定。4月底前,确定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并向社会公布。5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并报市建设局备案。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万平方米,300套,户均建筑面积67平方米。
7、对符合要求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3月底前,核定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核定上年度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4月底前,确定核定的两项保障资金全部到位。5月底前,上述保障资金不足时,市财政本年度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全部到位。5月底前,确定本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全年共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308户,其中实物配租25户,货币补贴283户。新建廉租住房1250平方米,25套,户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筹集廉租住房资金150万。
8、制定出台“县县有”工程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08年进度任务。垃圾处理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可研、初设审批、设计图纸、招标投标),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2008年污水处理量达到328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减少COD排放量748吨,中水回用率达15%。泫氏公园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