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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认真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基础性工作

  从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出发,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核心,尽快研究制定出能够反映服务业规模、结构、效益以及重点行业的业务活动情况的服务业统计制度及相关实施办法。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考核体系,加大在对各县(市、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中服务业的权重,引导各地大力发展服务业。

  要加大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和制定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及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服务业信息发布制度。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由市统计局负责制定。

  为满足当前服务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急需,由市统计局会同涉及服务业产业活动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一次服务业大调查,为认定和划分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单位标准,确定全市服务业总体抽样框和抽取样本量提供科学依据。

  六、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和区域统计原则,所有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的统计部门和相应的主管部门及时、如实地填报统计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市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抓好本地、本系统、本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检查工作。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干扰和阻碍服务业统计工作、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管理,发布服务业统计数据时,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数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保守和维护被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合法权益。

  附件:晋城市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名单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晋城市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名单

  召 集 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档案局、市供销社、市国税局、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晋城市电信分公司、市煤炭运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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