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继续以金融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党的金融方针政策和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帮助企业和公众解读国家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引导社会公众形成正确的政策预期,帮助金融机构推介金融产品,提高社会公众正确使用金融新产品的能力。
三是组织召开“双百”工程项目洽谈会和银企座谈会,为项目单位和银行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使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更多的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贷款意向。
四是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晋城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指标体系以及政策激励措施,定期进行考核评比,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自觉性。
五是运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的形式,及时通报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预测经济金融走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跟踪调查各项货币政策在实施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的快速反馈上报制度。
六是在主动吸引异地商业银行来晋城投资的同时,积极向全国银行间货币市场推荐晋煤集团和兰花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
四、加快推进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各金融机构在改革过程中,要按照现代金融各项机制的要求,积极开拓业务及创新产品,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创新机制,加大对中间业务、衍生产品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推进金融组织创新,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在地方政府主导下,推进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要探索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城乡、地区金融布局,推动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积极引导金融企业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探索研究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和渠道,引导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回流农村。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规范民间投融资行为,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满足经济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人民银行要积极搭建资金清算平台,运用现代化支付系统为商业银行资金清算及结算提供优质服务。各商业银行要利用全国统一的金融市场,围绕金融服务的新需求开展业务创新,为客户“量身定做”专业的服务产品。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支农产品创新力度,根据农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变化,创新适合“三农”需要的金融服务品种和渠道,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为“三农”、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