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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07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的通报


  二是得益于各级政府加强督查指导。2006年以来,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督查部门重要工作日程。省政府督查室两年来连续对各地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有力地促进了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落实。各市 (州)政府督查部门也先后派出督查组15个,下达消防督查通报11份,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消防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长春、吉林、四平、辽源市政府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室的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部门、各县 (市、区)和基层单位进行专项督查,针对消防责任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下发督查情况通报和督办单11份,有力地促进了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真正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机制。

  三是得益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能,按照消防责任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计划,下发工作方案,加强检查督导。各地公安机关将消防工作摆上重要工作位置,认真负责,积极调度,加强协调,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各级消防部门扎实工作,认真履行职能使命,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消防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各级财政部门把落实消防经费保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确保经费足额到位。自来水、城建、规划、公共事业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注重工作配合,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为消防建设提供各种方便条件,保证了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社会单位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目标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形成了全省上下重视、支持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消防规划制定和执行得还不够好。全省9个市(州)还有3个县 (市)的消防规划没有通过政府批准。全省除四平、吉林外,其他市 (州)的乡镇消防规划还没有全部完成编制任务。一些地方执行消防规划还没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一些地方消防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如有的地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水平与国家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城市消防水源保障滞后,消防站布局不够合理,局部地区消防车通道达不到要求,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迟缓,抗御火灾的能力还不强,个别地方消防业务经费和装备配套资金到位缓慢。

  三是政府合同制消防队建设步伐缓慢。有些地方没有按照《消防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来加强政府合同制消防站建设,专职消防队员征召工作步伐迟缓,资金保障落实不够好,专职消防站建设数量不够。有些地区以企业消防队队员和其他形式消防队队员混充合同制消防队员的问题比较明显,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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