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07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的通报
(吉政函(2008)1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2007年12月9日至18日,由省政府督查室和省公安厅消防局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落实 《2007年消防工作责任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07年,各市 (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消防责任书12项内容得到了较好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部队营房建设投入、消防水源建设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硬性指标完成出色,消防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应急灭火预案制定和实战演练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制消防队员征召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火灾起数与死亡人数同2006年度相比大幅下降,杜绝了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比较均衡,完成情况好于2006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四项指数大幅下降,杜绝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2007年全省共发生火灾11610起,死亡28人,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2811万元,与2006年相比,火灾 “四项指数”大幅下降,其中,火灾起数下降了25%,死亡人数下降了61.6%,伤人数下降了78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272%。吉林、四平、白城、松原等地火灾起数与上一年度相比下降幅度超过60%。辽源、白城未发生亡人火灾。
二是政府消防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9个市 (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政府的工作协调,制定出台了一批与国务院15号文件相适应的消防工作保障措施、机制和办法,全省共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火灾形势分析会、安全工作调度等会议458次,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2374份,开展联合执法1721组次,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各类问题500多件。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山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做到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分管领导经常检查过问,长春市政府主要领导5次带领政府相关部门到部队驻地现场办公,帮助解决消防站建设用地、车辆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
三是消防经费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全省落实消防业务经费达到7417万元,基数较上一年增幅超过了24%;全省消防装备配套资金2456万元按预算足额到位;四平市历年装备资金欠账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全省投入营房建设专项资金1.4亿元,部队官兵居住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比较好的是长-2-春、延边、白山、通化、白城等市,消防业务经费基数增长都超过了20%。长春市落实消防业务经费19055万元,比上年增长了33%。四平市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落实消防业务经费461万元。通化市采取有力措施,扭转了连续7年消防业务经费基数未增长的历史,消防业务经费翻了一番。长白山管委会虽然组建时间较短,但已把消防业务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特别是白山市消防业务经费全部落实区财政,长春、通化市部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区财政,实现了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新突破。营房建设资金专项投入比较好的有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白山、松原市。长春市营房建设投入专项资金3064万元,吉林市投入营房建设资金超过了4000万元,四平市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1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