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节能先进个人的奖励办法
对于在节能管理或节能技术研发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备示范及推广意义,为本企业的节能目标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每年评选10个授予节能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万元。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设立县级节能奖惩办法。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节能奖惩制度。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节能办负责解释。
附件:1、县(市、区)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计分表
2、50户企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计分表
附件1:
县(市、区)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类型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节能目标(50分)
| 1
|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
| 30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30分,完成目标的90%得27分,完成80%得24分,依次类推.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
2
| 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20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20分,完成90%得18分,80%得16分,依次类推.
|
节能措施(50分)
| 3
| 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制完成
| 10
| 完成年度签订目标责任书计划得10分,完成目标的90%得9分,完成80%得8分,依次类推.
|
4
| 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和节能管理机构
| 2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设立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1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1分。
|
5
| 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
| 3
| 1、目标分解到各有关部门2分; 2、目标分解到各重点用能单位1分。
|
6
|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
| 6
| 1、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2分; 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1分; 3、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办法1分; 4、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个数增加2分。
|
7
| 落实节能专项资金建立节能奖励制度
| 7
| 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2分; 2、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预算比重提高2分; 3、制定奖励办法1分; 4、配套节能奖励资金1分; 5、实施节能奖励制度1分。
|
8
| 节能技术进步
| 6
| 1、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4分; 2、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1分; 3、组织实施节能标准1分。
|
9
| 完善节能相关制度
| 8.5
| 1、建立能耗公布制度1分; 2、建立逐级评价考核制度2分,包括制定考核办法1分、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1分; 3、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制度1分。
|
10
| 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
| 7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2分,完成80%得0分。
|
11
| 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 5
| 1、成立节能监察机构,加强节能监察队伍、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1分; 2、充实能源统计人员,设立专职能源统计机构1分; 3、增加能源统计投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1分; 4、开展经常性节能宣传、教育活动1分; 5、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培训1分。
|
12
| 完善节能相关制度
| 5
| 1、建立能耗公布制度1分; 2、建立逐级评价考核制度2分,包括制定考核办法1分、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1分; 3、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制度2分。
|
13
| 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
| 2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2分,完成80%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