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2008年3月1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应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信息产业办。由市信息产业办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同时,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全面启动信息清理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之后正式上报市信息产业办备案。
(二)市信息产业办要在2008年4月2O日前完成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建设,按省政府统一要求,市信息公开网站由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面向公众的服务系统、面向信息公开部门的主动公开管理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面向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统计监督系统构成,建设规模包括1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八县一区和89个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均由市信息产业办基于“玉溪网”统一建设玉溪市信息公开网站公共平台。其中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可作为县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的栏目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可作为上级主管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栏目建设。
(三)2008年5月1日起,各县区和各部门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开始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市信息产业办要尽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条例》明确规定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划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单独编制目录,逐条说明免予公开的理由,并报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参照全省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在信息清理的基础上,迅速组织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将指南和目录在政府门户“玉溪网”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发挥带头作用,先行一步,为本级政府其他部门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