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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8〕65号)


集宁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到2010年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圆满完成2008年集宁区作为国家二类城市迎接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估验收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织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

  名誉主任委员:李万忠 市委副书记、市长

  主任委员:王炳林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
  哈 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向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石六九 市人事局局长

  宋天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且国山 市政法委副书记

  崔生义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

  赵建平 市教育局局长

  魏 毅 集宁区区长

  委 员:
  周明虎 市财政局局长

  张立中 市文化局局长

  兰永奋 市卫生局局长

  刘 钦 市建委主任

  巴尔达奇 市民委主任

  贺喜格陶克陶 市广电局局长

  刘广平 市旅游局局长

  贺文格 市商务局局长

  兰和平 市交通局局长

  张景文 市民政局局长

  王 敏 市政府信息办主任

  宝 锁 市体育局长

  李东升 市工商局局长

  曹思阳 团市委书记

  高崇森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春晓 市电台台长

  侯书燕 乌兰察布日报社社长

  马白泉 市电视台台长

  毕力格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聪颖 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中心支行行长

  付国忠 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张 玉 市邮政局局长

  李 英 集宁区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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