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厉打击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反动信息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加大对违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传播、展览、比赛等活动的查处力度。
(三)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依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四)查处各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四、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全市网吧专项治理“绿色行动”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治理网吧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成立运城市网吧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菊仙担任,副组长由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共青团运城市委等成员单位一把手担任。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亢跃辉副局长担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机构。
(二)着力推进网吧存量市场结构调整
文化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要积极在现有网吧存量市场中推进连锁化、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不断提升网吧服务水准和行业形象。鼓励依托网吧依法开展信息服务、远程教育、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增值服务项目。
(三)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积极引导行业自律
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发挥好12318、12315、110等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做好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举报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健全网吧社会监督员队伍,提高监督实效。定期向社会公示网吧的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加强对网吧行业协会的指导,努力推动行业自律。在网吧行业中大力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和绿色网吧评定活动。
(四)加强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建设与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学校、文化馆(站)、图书馆、青少年宫、中小学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满足未成年人网络文化需求方面的作用。通过安排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教师家长参与等方式建立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建设要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