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搭建民主评议工作平台。继续在广播电台办好 “政行风热线”、在电视台办好 《聚焦软环境与政行风》栏目,在 《吉林日报》办好政行风与软环境专题栏目,积极开展互联网上和手机短信评议,加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对价格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加强价格监管,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是今年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调整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决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三是加强对未列入干预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企业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经营。四是严肃查处违反价格监管措施的行为,对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或因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一是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对各地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二是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三是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五是搭建 “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2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杂费、免教科书费政策的落实,推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杂费和在部分城市试行免教科书费工作。二是加强收费监管。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和回扣、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三是规范办学行为。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国际合作办学行为的监管。四是大力推动公平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免收借读费。五是开展民主评议学校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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