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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08〕25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亭湖区新兴镇龙桥圩洋两村划归新洋街道管辖的请示》(盐政发〔2008〕8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的龙桥、圩洋2个村委会划归新洋街道办事处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兴镇行政区域面积47.1平方公里,人口4.78万人,辖2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新洋街道办事处面积19.05平方公里,人口3.96万人,管理5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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