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信息直报点全年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5条(篇)以下,其他县(市)区被采用5条(篇)以下,当年不能评为优胜单位。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信息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信息工作,钻研政务信息理论及有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理论水平。
(三)从事信息工作一年以上的现职信息工作人员。
(四)先进个人从考核达标以上单位推荐人员中产生。
值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是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值班室政令畅通、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政务接待(信访)、文电交办等情况的考核。
二、计分标准
实行百分基数,酌情增减分制。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政令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值班电话、政务内网畅通,政务内网通知及时回执;认真完成上级交办事项,上报材料及时准确。(20分)
(二)突发事件处理。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迅速、果断,不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接到紧急重要情况发生报告后,5分钟内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15分)
(三)政务接待(信访)。仪表整洁,文明礼貌,有问必答,热情服务。(10分)
(四)文电办理。认真登记,平件急办,急件即办,注意保密。(10分)
(五)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10分)
(六)人员配备。值班人员须是国家公务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按编制配备到位。(10分)
(七)硬件建设。须配备值班电话1-2部、传真机、微机、复印机、手机和电视机,并保持完好。值班环境良好,卫生整洁。(10分)
(八)调研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篇以上。(5分)
(九)应急工作。制订并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应急信息。(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