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7.继续改造供水供气供热设施,解决3.7万人吃水、3000户居民用气和30栋老旧楼房供热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公用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8.加大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力度,新增公共绿地面积5万平方米,对8条背街暗巷实施照明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9.推进市水泥厂和光复路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改善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房产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10.修缮和粉饰桥梁,重点对连接主街路的董窑沟桥、佐安河桥、葡萄酒桥、无线电桥等桥梁进行维修。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11.增设环卫设施,解决居民区马葫芦外溢和临街餐饮业泔水造脏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财政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12.在繁华街路修建水冲公厕3座,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二)狠抓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强化执法监督。
  1.加大市容、市貌的管理力度,全面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重点治理门市房造脏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市卫生局、工商局配合。
  2.加大对露天市场及早夜市的管理力度,重点整顿文化、弘源等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杜绝市场外溢,取缔游商散贩,按时撤市,达到市散地净。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
  3.加强市区公共汽车停车站点卫生管理,站牌站标要规范整洁,广告栏内有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内容。此项工作由市公用局负责。
  4.对居民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重点整治,每个社区设置固定公益广告栏1块。此项工作由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和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对市区10个封闭式居民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取缔无底垃圾箱(见附件2)。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
  拆除前进、球场、胜利社区集中供暖后遗留的仓房及各类违法建筑。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市规划局和东昌区政府配合。
  6.清除周山环路和绕城公路周围的“三小五堆”,改造不卫生民厕,统一规范公路两侧的围墙和栅栏。此项工作由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和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常态管理行业卫生,逐步规范达标。
  1.加大行业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继续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加大对五小行业的整治力度。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2.强化农贸市场管理,市区14个室内农贸市场必须达到划行归市,物品垫离,按要求增设防尘、防蝇和防鼠(每15平方米设置一个毒饵站)设施。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