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行调度。
在重点指标调度的基础上,相关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经济运行调度,重点掌握动态情况,注意发现问题和不足。市发改委负责投资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调度,市财政局负责财政收入组织调度,市农委负责第一产业运行调度,市经委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提速增效调度,市建委负责建筑业和城建项目调度,市商务局负责第三产业运行调度,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度,市中小企业局负责民营经济运行调度。
四、考核办法
在市发改委对6项重点经济指标计划完成情况实行按月发布的基础上,市政府按季度组织实施百分制考核。GDP、财政收入在考核计划完成程度的同时,兼顾考核增长幅度和对全市的贡献率,其中,计划完成程度权重为40%,增长幅度、对全市的贡献率权重各为30%;其它4项指标均考核计划完成程度,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还按工业领域和其它产业领域分别考核。每项指标(包括子项指标)的得分由基础分和排序分两部分构成,基础分、排序分各占该项指标满分值的一半。以计划完成程度作为打分依据的指标,只要该单位已完成计划目标任务均可得相应的基础分,完不成计划的单位该项指标基础分为零。排序分按各单位该项指标排序赋分,排在第一位的得最大值,以后按位序依次递减一定分值,最小值为零或接近零分。
(一)地区生产总值满分20分。
1.完成计划幅度满分8分。其中,基础分4分,凡完成计划任务的单位均可得基础分,完不成计划的基础分为零分;排序分最大值4分,按0.4分依次递减。
2.同比增长幅度满分6分。其中,基础分3分,凡当季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20%的均得基础分,低于20%的基础分为零分;排序分最大值3分,按0.3分递减。
3.对全市增长贡献率满分6分。其中,基础分3分,凡当季贡献率达到或超过5%的均得基础分,低于5%的基础分为零分;排序分最大值3分,按0.3分递减。
(二)财政收入满分25分。
1.完成计划幅度满分11分。其中,基础分5.5分,凡完成计划任务的单位均可得基础分,完不成计划的基础分为零分;排序分最大值5.5分,按0.5分递减。
2.同比增长幅度满分7分。其中,基础分3.5分,凡当季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20%的均得基础分,低于20%的基础分为零分;排序分最大值3.5分,按0.3分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