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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的规定,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制订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教学管理与推荐就业

  (一)教学管理。

  按照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招收贫困生的管理和教育,明确培养目标,精心设计课程,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重点培养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二)顶岗实习。

  承担任务的学校要强化技能实践教学,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选择设备先进、技术力量较强的企业作为学生进行生产实践的实习基地。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使学生提前了解企业文化、熟悉企业生产环境,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三)推荐就业。

  各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加强与人力资源市场的联系,及时掌握用工需求信息,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指导、帮助和推荐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业,并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负责制订招生计划,分别对承担任务的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资格确认和监督管理;扶贫机构负责制订生源地指标分配计划和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身份进行审查认定;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经费拨付方案,并进行经费监管;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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