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本表作为《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酒及酒精受托加工方填报。
二、本表“受托加工数量”的计量单位是: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为斤(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按照体积标注计量单位,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为吨。
三、本表“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本期代收代缴税款” 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当受托方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二)当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六、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3
生产经营情况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应税消费品
名称
项目
| 粮食白酒
| 薯类白酒
| 啤酒(适用税率250元/吨)
| 啤酒(适用税率220元/吨)
| 黄酒
| 其他酒
| 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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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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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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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收回酒及酒精直接销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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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收回酒及酒精直接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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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免税销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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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免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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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年报,作为《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填写,次年1月份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报送。
二、本表“生产数量”,填写本期生产的产成品数量。
三、本表“销售数量”填写要求同《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四、本表 “出口免税销售数量”和“出口免税销售额”为享受出口免税政策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五、本表计量单位: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为斤(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按照体积标注计量单位,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为吨。
六、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4:
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辆、元(列至角分)
项目
应税
消费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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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 销售数量
| 销售额
| 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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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
| 气缸容量≤1.5升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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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升<气缸容量
≤2.0升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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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升<气缸容量
≤2.5升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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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升<气缸容量
≤3.0升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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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升<气缸容量
≤4.0升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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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缸容量>4.0升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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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轻型商用客车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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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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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经办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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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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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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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未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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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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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
授权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
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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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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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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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未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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