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年报,作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卷烟消费税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填写,次年1月份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报送。同时报送本表的EXCEL格式电子文件。
二、本表“消费税计税价格”为计算缴纳消费税的卷烟价格。已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卷烟,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填写实际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填写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同时,在备注栏中填写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文号。未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以及出口、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卷烟,填写实际销售价格。在同一所属期内该栏数值发生变化的,应分行填写,并在备注栏中标注变动日期。
三、已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但已停产卷烟、新牌号新规格卷烟、交易价格变动牌号卷烟、出口卷烟、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卷烟分别在备注栏中注明“停产”、“新牌号”、“价格变动”、“出口”、“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字样。新牌号新规格卷烟需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投放市场的月份。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卷烟需同时注明受托加工方企业名称。
四、本表“销售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销售额=销量×消费税计税价格
五、本表为A4横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2
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
应税
消费品名称
| 适用税率
| 销售数量
| 销售额
| 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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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税率
| 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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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白酒
| 0.5元/斤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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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类白酒
| 0.5元/斤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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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
| 250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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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啤酒
| 220元/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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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酒
| 240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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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酒
|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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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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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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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经办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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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准予抵减税额:
|
本期减(免)税额:
|
期初未缴税额:
|
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
授权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
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章:
|
本期预缴税额:
|
本期应补(退)税额:
|
期末未缴税额:
|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签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限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销售数量”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酒及酒精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计量单位: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为斤(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按照体积标注计量单位,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为吨。
三、本表“销售额”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酒及酒精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的规定,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二)啤酒、黄酒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二)其他酒、酒精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五、本表“本期准予抵减税额” 按本表附件一的本期准予抵减税款合计金额填写。
六、本表“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七、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期末未缴税额”。
八、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消费税额。
九、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 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准予抵减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一、本表“期末未缴税额” 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二、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1
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吨、元(列至角分)
一、当期准予抵减的外购啤酒液已纳税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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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初库存外购啤酒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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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期购进啤酒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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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末库存外购啤酒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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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期准予抵减的外购啤酒液已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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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期准予抵减的进口葡萄酒已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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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期准予抵减税款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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