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时更新用血资质的医院名单。
4.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二)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1.负责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2.负责系统网络运行维护、技术指导和整个系统网络、服务器、安全设备、应用软件的运行状态的监督。
3.负责对全市采供血机构和联网医院的网络管理,本系统维护及升级等工作。
4.负责协调相关承建公司及维护服务商的各项工作。相关承建公司及维护服务商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网络监控各联网单位的使用状况,每月向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系统运行情况。如用户需要修改系统内容时,先将修改方案报办公室和领导小组,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后决定。
5.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北京市献血办公室
1.负责本系统数据的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2.负责北京献血网管理平台,北京献血网内容的审核和维护及区县用户授权管理等工作。
3.北京市献血办负责协调、指导区县对北京献血网相关栏目及发布信息的管理工作,对网上发布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核。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四)区县献血办公室
1.按照系统功能要求,负责本系统相关业务功能的使用。
2.负责北京献血网本区县栏目内容及管理平台的维护。
3.收集整理本辖区用血医疗机构接口业务需求,及时上报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五)采供血机构
1.负责本单位硬件和网络的维护、操作系统安装、数据备份、定期查杀病毒等。
2.建立、完善和落实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3.负责本单位及所供血范围内医院的血液相关数据核对、报表统计,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4.对本单位在北京献血网发布的业务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及上报。
5.及时反映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本单位无法解决的系统问题,上报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6.保证本单位网络与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网络的畅通,不得人为干预和中断本单位数据与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的数据交换。
7.各采血供血要加强移动外采工作的信息安全管理,专人负责移动外采用笔记本电脑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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