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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地震灾区中小学生来京借读和高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地震灾区中小学生来京借读和高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教工〔2008〕55号)


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自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发生大地震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抗震救灾工作正有力、有序、有效地展开。首都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积极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投入其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当前,抗震救灾已逐步转入全面安置和准备恢复重建的阶段,首都教育系统应充分发挥智力人才优势,为接收安置工作创建绿色通道,在灾后重建的教师支持,心理疏导以及家庭受灾严重学生帮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统筹安排首都教育系统支援地震灾区的工作,现将灾区中小学生来京借读和升学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接收灾区来京借读中小学生

  (一)凡来自灾区并在京有合法监护人的中小学生,持当地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开据的相关证明,均可向来京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借读申请。

  (二)区县教委在对灾区学生提供的申请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在其居住地所在学区片安排学生就近入学。如所在地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区县教委负责统一协调,相对就近给予解决。

  (三)凡正式接收的灾区学生,在京学习期间给予办理借读手续,借读期限原则上以学生原籍所在学校正式复课时间为准。

  (四)灾区学生在京借读期间,一律免收借读费和学杂费,并为其免费提供学习所需用品及相关教材。学校免费为学生安排体检,并作好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切实做好2008年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一)认真落实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各普通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08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08]8号),细致做好非延考区和延考区的计划编制工作。

  (二)切实做好2008年招生安排工作。各普通高校要统一宣传口径,有关招生计划、新生录取政策以及新生入学后待遇问题,应根据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正式发布。

  (三)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各普通高校要提前安排包括绿色通道在内的新生入学,特别是地震灾区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工作。确保新生特别是地震灾区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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