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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立足我省实际,认真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创造性地开展实验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全面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探索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通过推进基于模块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妥善安排好原有班级编排与教学班并行的新型教学组织活动,探讨适应新课程实验要求的对学生的管理形式。

  探索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提高国家课程的执行能力以及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与管理能力。

  探索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育质量监测机制。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制度。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制定符合素质教育方向、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施、具有江西特色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探索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新课程实验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形成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有利于教师专业主动发展的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课程内容和实施要求

  (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3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8个领域。

  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8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个(或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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