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成主要河流和重点区域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一是继续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并部分开工建设,重点完成前海、后海、公明、沙井、松岗、坑梓、龙岗等易涝区大中型雨水抽排泵站的建设,实施局部内涝整治和环保清淤疏浚工程,分期分批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促使重点河流、重点区域全面达到规划防洪排涝标准。二是继续推进三防信息化工程建设,完善三防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利用洪水风险管理、洪水预警预报、防洪调度指挥等措施,提高城市综合防洪减灾能力;加快区级和街道三防物资仓库建设,逐步形成全市三防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提高应急抢险保障能力;加强旱情监测预警,建立抗旱服务体系,集中建设一批应急抗旱备用水源工程,不断提高抗旱减灾能力。三是切实维护城市防洪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的三防安全审核机制,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三防安全监督机制,将防洪规划落实到城市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中。
(三)推进生态景观工程建设,恢复河流自然生态功能。
在优先治污、保障防洪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水景观建设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打造亲水型、具有现代人文气息的生态河,使流经城区的河流水清、岸绿、景美。一是推进河流生态化改造。“十一五”期间,特区内完成大沙河、凤塘河、新洲河、福田河、布吉河、深圳水库排洪河、梧桐山河等7条河流的生态化改造,特区外对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的部分干流河段实施生态化改造,建成坪山河湿地公园,提升河流的生态内涵和水环境容量。二是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新区为重点,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水源保护林建设,全面启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2010年前主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到2015年,使我市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占全市小流域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三是建设动态水源工程。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综合治理河流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的成功经验,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突破现有河道水系格局的治理举措,积极实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调配雨洪水和再生水进入城市河道循环,努力实现“河湖沟通、水系相连”的水系新格局。近期重点推进滨河、罗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和西丽再生水厂建设,使其清洁尾水成为深圳河、深圳水库排洪河、荔枝湖、福田河、新洲河、大沙河等河湖的动态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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