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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

  九、建立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劳动力市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疏堵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形成全市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实行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劳动保障、公安、财政、民政、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和房产住宅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工会、妇联和残联等组织参加,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适时开展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项执法活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对流动人员集散地、中小企业密集区和建筑施工及“四小”等季节性用工单位实施专项检查,综合治理。清理整顿非法职业介绍机构,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实行分工负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市)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承担劳动力市场管理的工作责任。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的职责,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部门要特别加强对流动人口集散地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民政部门负责对外出打工特殊群体中务工不着、无力返乡但有返乡意愿的人员实施社会救助。建设部门负责对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工程建设,导致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处理,对因拖欠工程款、工程进度纠纷、工程质量纠纷或无资质施工,违规挂靠、转包、分包引起的拖欠工资案件进行认定,并协同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查处,有效遏制建筑业企业的欠薪行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自发形成的“零工市场”进行清理,依法查处“马路中介”、“一元中介”等违法职业介绍行为和乱张贴非法用工广告的行为。房产住宅部门负责规范房屋出租制度。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各自职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工作相互推诿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劳动力市场中的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和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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