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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银川市客运货运交通秩序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银川市客运货运交通秩序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单位:

  为以良好的市容市貌迎接自治区50大庆,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公路客运、货运秩序进行全面整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的原则,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联合执法,依法严处;优质服务,标本兼治的要求,对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货运车辆在城市街道及城乡结合部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客运和货运市场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使市区和城乡结合部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班线客运车辆进站经营,彻底改变班线客车、货运车辆在街道和城乡结合部乱停乱放的局面,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建立一个健康、有序、公平的客货市场,以新的交通形象为银川市容市貌增添光彩。

  三、整治工作的内容

  客运车辆:

  1、规范客运市场秩序,重点查处不进站的班线客运车辆。

  2、重点打击无任何营运手续的“黑车”非法营运及客运出租车非法组客、异地营运。

  3、坚决取缔非法客运市场,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客运站点和利用宾馆、饭店、招待所经营的站场将彻底清理。

  货运车辆:

  重点清理三区货运车辆在人行道揽货经营和乱停乱放的行为。

  四、责任分工

  客运整顿由银川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城管局配合。

  1、银川市交通局要对永宁、贺兰进入市区的客运车辆确定固定的客运站点,并对线路做出适当调整,使经营业户经济效益不受影响,确保班线车辆进入市区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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