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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的通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2:

××厅(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厅(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西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西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为×××××××,受理点为×××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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