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供各地各部门参考。
附件:1.×××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编制样式
2.×××厅(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入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www.g×zf.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在××市(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自治区档案馆、图书馆和其他公共场所目前正在进行信息整理,暂不能提供查询服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即可提供查询服务。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g×zf.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处(科、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