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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表彰整合县区政府财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表彰整合县区政府财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辽财县〔2008〕137号)


各市财政局:
  自2006年8月全面启动整合县区政府财力资源工作(以下简称“整合工作”)以来,全省各县区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科学把握整合工作政策,创新整合工作方式,破解整合工作难题,使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以规划为平台,以项目为重点,统筹集聚农业专项资金,提高了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整合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实现了行政资源共享共用;引入市场机制转让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和使用权,实现了集约经营、规范管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整合政府债权,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非税收入统筹水平,管严做大了政府财力;积极推动县乡事业单位改革,降低了财政供养系数。
  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深化工作,表彰先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整合县区政府财力资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财县〔2007〕10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区整合政府财力资源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县〔2007〕736号)精神,省财政厅对各县区的整合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沈阳市和平区、鞍山市铁西区、抚顺市顺城区、桓仁县、东港市、凌海市、营口市站前区、阜新市海洲区、灯塔市、昌图县、建平县、朝阳县、盘山县、建昌县等14个县区领导高度重视,政策措施得当,整合效果明显,被评为2007年度整合工作先进单位。省财政厅对上述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并予以奖代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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