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三)加强安全稳定工作
制定和实施活动期间社会稳定、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畅通等方案。加强活动期间各场馆、接待地点的安全工作,确保活动场所不发生重大治安和安全事故;确保市区交通道路畅通;统筹协调重大活动警卫车辆的安排;检查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排查、督促、处理信访事宜;做好危险化学品恐怖袭击防范工作,加强对我市重点危险化学品涉源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涉源单位及其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
(四)做好接待工作
加强与参会城市及对口接待单位的日常联络;做好接待车辆的征集、调度使用;负责制定和实施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全体嘉宾的机场迎送方案;落实参会城市代表团会议报到、行程及安排;制定和实施宴会方案;安排参会城市代表团食宿行。
(五)举办焰火晚会
6月10日举办一场焰火晚会,庆祝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在我区举行,展现我区在“合作发展、共创未来”的框架下,积极加强与各兄弟省区“扩大开放,务实合作”的精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三、实施步骤
(一)调整完善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
成立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南宁市筹备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项筹备工作。由市大型活动办公室制订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南宁市公共事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在自治区泛珠办的领导下,全力配合,做好工作。各部门、各城区(开发区)要根据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制订本部门、本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方案阶段(2008年3月至5月中旬)
根据我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城市建设管理目标,抓紧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宾馆、会展、交通、商贸流通、通讯、信息、安全保卫、卫生保障、供水供电、环境保护等服务设施;增强完善健身、休闲、娱乐、应急救助等城市服务功能;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综合素质。
(三)检查落实阶段(2008年5月中旬至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