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南宁市公共事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8〕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
《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南宁市公共事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南宁市公共事务工作方案
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将于2008年6月9日-13日在南宁举办,为做好我市的各项工作,为大会营造喜庆、欢乐的气氛,提供整洁美观的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率地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利用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的召开,进一步扩大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我市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及泛珠三角区域主要城市的优势作用,加快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建设步伐。
二、工作内容
(一)营造热烈隆重的社会氛围
展现市容景观环境的优美、整洁、文明、有序,营造热烈、隆重、欢乐、喜庆的社会氛围,充分展示全市人民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打造富涵文化底蕴、融合现代气息的城市形象。
1.继续加强全市市容市貌的整治,按照“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保持街道、机场、车站的整洁美观及城市楼宇外立面洁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积极营造论坛期间的社会宣传氛围,包括迎宾线路、论坛活动场地、广场、宾馆等场所的鲜花布置、升氦气球、悬挂宣传标语等。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3.开启全市楼宇、广告牌的亮化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