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夫妇一方是地贫基因携带者的,要指导正常一方做进一步的基因检测,排除静止型地贫,确保生育健康的孩子。
4.建立人口计生部门与医疗部门地贫筛查及产前诊断反馈制度。
(六)抓好培训教育
1.加强检验人员培训。市人口计生委要负责抓好各县(区)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地贫筛查技术规范化管理,加强检验人员责任心教育,严把检验人员素质关,进而把好标本采集关,标本采量关,检验技术质量控制关,避免因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等情况出现的失误和差错。凡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承担本次筛查工作。
2.抓好宣传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分市、县(区)两级负责。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县(区)、乡(镇)两级宣传员的培训;县(区)负责对村干部、协会会员、人口计生志愿者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宣传员更好地向群众宣传地贫基本知识,动员群众参加地贫筛查和配合做好跟踪监测、咨询指导工作。
3.强化群众优生优育学习教育。要在育龄群众中大力开展优生优育与孕前筛查的教育,各县(区)农村要以乡(镇)人口学校为单位,对参加地贫检测的夫妇进行筛查前的优生优育学习,各县(区)城镇要以政府免费为农村新婚夫妇开展地贫筛查为契机,带动城市社区新婚夫妇地贫出生缺陷干与工作,组织新婚夫妇参加市级人口学校优生优育学习班,并以此为载体,推动全市地贫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从而使优生工作群众化、社会化。
(七)建立信息档案
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县(区)、市两级当天检测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筛查结果资料要求在3天内录入完毕,其中县(区)级录入的资料反馈到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除录入当天检测资料外,还要负责录入进一步检查结果的资料,并按县(区)、按时间次序、按编号顺序整理于下月10号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严格资金管理
对市财政投入的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工作的经费,各县(区)要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审核,不得挪作它用,违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九)加强督促检查
从3月起,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拖拉的县(区)、部门及相关个人进行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度慢的县(区)给予通报或调整任务。为了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上报工作情况,各县(区)要每月25日报送一次完成任务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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