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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部门密切配合

  1.各县(区)是负责具体抓好本县(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的主体。各县(区)要做好经常性筛查与群体性筛查相结合,并按分配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完成。在组织筛查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冒名顶替,不得自行男女搭配,不得在新婚夫妇和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夫妇之外安排其他人员,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享受免费筛查,一经查出,除个人退还筛查费用外,并在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党政线考核中扣分。

  2.市人口计生委是实施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工作;做好地贫筛查组织实施计划,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严格筛查技术管理,把好筛查质量关;加强检验人员和宣传员的培训,为实施地贫筛查提供有力的保障。

  3.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市属各医院对就诊的地贫携带者进行优生优育教育,做好为高危地贫携带者提供出生缺陷干预的咨询服务,并根据产前诊断结果,为患者提供预防出生缺陷的知情选择,对需要终止妊娠的患者提供安全的手术服务,定期将筛查阳性人员作产前诊断的数据信息通报市人口计生委。

  4.市民政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婚登记对象优生优育、地贫遗传疾病危害性等的科普教育,配合市人口计生委做好动员新婚夫妇参与地贫检测,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项目资金,督促和指导县(区)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并督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广泛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版(墙)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画、宣传品、门诊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地贫检测的意义;宣传优生优育、孕前保健与优生、孕期保健与优生、婴幼儿保健与优生等科普知识,提高群众优生优育意识,营造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的良好环境,使地贫预防工作家喻户晓,避免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五)做好跟踪监测

  要建立高风险家庭跟踪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对当年和历年检出的高危夫妇进行跟踪指导,定期上门或电话了解孕情,掌握高危夫妇做产前诊断的最终结果,避免中、重型地贫儿出生:

  1.做好在2005年至2007年1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和今年筛查出的地贫高危夫妇的跟踪指导,跟踪监测率达100%,对有生育要求的,要指导他们做好产前诊断,产前诊断率达90%以上,产前诊断费从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经费中开支。

  2.对筛查为不同类型的地贫夫妇,要指导他们中的β地贫者做进一步的基因检测,排除是否是地贫高危夫妇。同时要指导不同类型地贫夫妇做好下一代的预防工作,孩子出生后做地贫检测,掌握其后代被遗传的情况。不同类型地贫夫妇的随访率要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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