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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目标要求

  通过百村示范工程建设,使示范村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优势产业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改观,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得到加强,健康文明新风尚逐步形成,农民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功能得到增强。

  生产发展方面。通过对优势产业的培育和扶持,使示范村形成1-2个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农民人均农业产值增长10%以上。

  生活宽裕方面。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

  乡风文明方面。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对农村劳动力普遍开展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走出去的劳动力掌握1门以上务工技能,留下来的80%掌握1门以上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农村管理有序,村规民约完善,邻里和睦,团结互助,民风淳朴,无“黄、赌、毒”现象,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

  村容整洁方面。村屯建设整治有规划,地方特色鲜明;农村道路、水利、生态能源、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得到增强;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无“脏、乱、差”现象。

  管理民主方面。村屯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组织健全,威信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村屯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民主选举依法,决策民主,监督有效。

  四、建设内容

  (一)建设100个村生态文明村。每个村由市财政补助8万元,县区配套8万元。生态文明村包括村庄规划、屯内硬化、沼气池建设、改厨、改厕、公厕、排污水沟、生态家园、人畜分离、村庄绿化美化。

  (二)建设250公里通屯道路。建设标准为每公里由市财政补助8万元,由县区财政配套8万元。道路标准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路面厚18厘米的水泥路。

  (三)建设80个综合文化活动室。每个活动室由市财政补助3万元,县区配套2万元。活动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建有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科技培训室、文化宣传栏。

  (四)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市财政按每个补助1.5万元的标准建设80个篮球场。

  (五)建设30个便民候车亭。每个补助3万元,按照自治区交通厅统一图纸建设。

  (六)建设现代农业。每个村由市财政补助3万元,扶持示范村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或品牌产品,主要用于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和良种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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