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及希望在岗提高的农民工,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农民。每个村民小组的培训工作在实行整村推进的基础上,确定30名以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及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民,重点是种养大户、中心农户、“农家课堂”户主、村(组)干部和专业协会带头人及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民,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基本学员,登记注册,开展系统培训。
(三)培训教材。加强培训教材建设,编写或选用适合农民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教材(讲义),确保受训专业农民有培训内容相关的培训教材(讲义)。同时,组织编写教材和农民口袋丛书,免费印发给农民。农民培训教材要通俗易懂,实际、实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温守荣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耕、市农业局局长唐波文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孔德工、市财政局调研员杜宜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筱敏、市司法局副局长赖世旭、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雷波、市林业局副局长黄小兵、市农机中心副主任秦翔、市扶贫办副主任顾安家、市妇联副主席黄小荣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唐波文兼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部门和明确专人负责。
(二)整合资源,通力合作。在充分发挥和提升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要整合资源,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职业中学、农村成人学校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实验学习基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乡土人才小高地培训基地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初、高中及各类职业学校开展培训,同时要利用乡镇宣传文化站和村屯文化室、图书室等设施,积极开展农民培训工作。
(三)多方筹措,加大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社会各方帮扶和竞争激励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培训,2008年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作为实用技术培训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农民误工补贴、购买教学材料、教师补贴、交通费和编印培训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县(区)财政也要落实专项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