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仁金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如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 泉 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学勤 市建委副主任
黄小兵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洪波 市扶贫办副主任
阳月生 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李汉奎 武鸣县副县长
吴春晓 横县副县长
李 皓 宾阳县副县长
韦桂琴 上林县副县长
黄威铭 马山县副县长
梁红英 隆安县副县长
谭建华 兴宁区副区长
黄玉燕 江南区副区长
罗 军 青秀区副区长
隋有实 西乡塘区副区长
韦 茵 邕宁区副区长
谷明佳 良庆区副区长
郝喜和 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计划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徐邦兴兼任。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市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牵头工作,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危房改造专项补助经费并按计划安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县(区)危房改造户建房用地办理有关手续;市规划局负责协调县(区)做好危房改造户建房的规划指导、选址审查等工作,市建委负责督促和指导县(区)为危房改造房建设办理报建手续,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市扶贫办负责参与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市林业局、市生态办负责协调县(区)落实沼气池补助资金,帮助危房改造户建设沼气池;市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的职责。各县(区)负责领导和组织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加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县区危房改造方案,明确县(区)有关部门的职责;安排本县区危房改造计划,落实配套资金和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制定危房改造有关优惠政策、帮扶措施等,组织和发动社会援助;组织实施危房改造计划,按进度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好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本县(区)、乡(镇)和村委会的责任,做好危房改造户的审查确定工作;组织项目的检查验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工作任务数组织检查验收,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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