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善 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办公室主任谭印光(兼);副主任吴厦(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钟喜红(市卫生局妇社科副科长);成员为各县(区)卫生局局长、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和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书记。
(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级政府、各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本项目工作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自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卫生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行政、培训和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孕产妇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发现一例、报告一例、转诊一例、救治一例。
市发改委要把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工作纳入南宁市社会发展计划。
财政部门要把本项目的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量及工作进度及时下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审核、检查。
民政部门要协助卫生部门核定贫困孕产妇、确定救治对象,把贫困孕产妇救治列入城市和农村的贫困医疗救助范围。
劳动保障局要把低保的危重孕产妇救治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城乡危重贫困孕产妇的救助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在人口管理过程中与卫生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协助卫生部门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转诊,配合完成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
市属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免费刊播母婴安全知识和公益广告。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宣传母婴安全知识,协助落实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
(三)加强督查工作。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办公室成立督查小组,主要负责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工作进行具体检查指导,规范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和高危管理,下基层检查了解贫困孕产妇的核定过程、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情况;了解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的费用情况;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相关适宜技术和管理培训。
督查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钟喜红(兼)
副组长:潘春惠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管理科相关人员和市区二级以上医院的产科主任。
督查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管理科。办公室主任潘春惠,副主任覃军(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管理科副科长);督查小组每季度到县(区)督查一次,卫生局每年组织督查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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