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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特殊情况应由抢救单位提出申请,市危重孕产妇抢救技术指导小组审核提出诊断处理意见,报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三)项目救助范围: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费用,即抢救用的药品、血液制品、必要的检查、心电监护、呼吸机等。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见附件1。

  五、项目实施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原则,实施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把实施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原则。大力开展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转变观念,社会参与,预防为主,让母婴安全的科普知识深入城乡社区,做到家喻户晓。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属地管理原则;

  (五)医疗救助水平与辖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原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健全机构。加强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工作的领导,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调整南宁市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焕升  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龚山峰  市发改委纪检组组长

      周文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筱敏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谭印光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松龄  市计生委副主任

      蒙文虎  市广电局副局长

      黄寿疆  市总工会副主席

      梁 莉  共青团南宁市委副书记

      韩艳斌  市妇联副主席

      李小龙  武鸣县副县长

      甘英姿  横县副县长

      张昭平  宾阳县副县长

      覃祯威  上林县副县长

      桂文志  马山县副县长

      廖永新  隆安县副县长

      刘燕萍  兴宁区副区长

      岳凤军  青秀区副区长

      黄玉燕  江南区副区长

      梁英浩  西乡塘区副区长

      韦 茵  邕宁区副区长

      陈晓红  良庆区副区长

      莫桃芝  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郝喜和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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