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应由抢救单位提出申请,市危重孕产妇抢救技术指导小组审核提出诊断处理意见,报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三)项目救助范围: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费用,即抢救用的药品、血液制品、必要的检查、心电监护、呼吸机等。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见附件1。
五、项目实施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原则,实施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把实施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原则。大力开展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转变观念,社会参与,预防为主,让母婴安全的科普知识深入城乡社区,做到家喻户晓。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属地管理原则;
(五)医疗救助水平与辖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原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健全机构。加强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工作的领导,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调整南宁市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焕升 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龚山峰 市发改委纪检组组长
周文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筱敏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谭印光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松龄 市计生委副主任
蒙文虎 市广电局副局长
黄寿疆 市总工会副主席
梁 莉 共青团南宁市委副书记
韩艳斌 市妇联副主席
李小龙 武鸣县副县长
甘英姿 横县副县长
张昭平 宾阳县副县长
覃祯威 上林县副县长
桂文志 马山县副县长
廖永新 隆安县副县长
刘燕萍 兴宁区副区长
岳凤军 青秀区副区长
黄玉燕 江南区副区长
梁英浩 西乡塘区副区长
韦 茵 邕宁区副区长
陈晓红 良庆区副区长
莫桃芝 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郝喜和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