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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沪府发〔2008〕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各行各业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急行动起来,迅速调集大量救灾物资,派出多支救援队伍,广泛宣传发动募集赈灾资金,有力、有序、有效地支援了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当前,抗震救灾任务仍然十分紧迫,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一手抓好支援抗震救灾,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救灾援助工作,一手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贡献力量。现就进一步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进一步做好救灾援助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想灾区所想、急灾区所急,千方百计筹集物资、资金,全力以赴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市救灾援助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和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救灾援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筹措资金,多为灾区作贡献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带头厉行节约,努力压缩日常经费开支,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市级机关要严格执行将2008年经常性预算开支压缩10%、停止购买更换新的公务用车、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等要求,同时鼓励支持各区县机关将2008年经常性预算开支压缩5%。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等。
  三、确保救灾物资的生产、供应和调运
  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责,统筹、协调并动员相关生产企业,全力以赴做好帐篷和衣被、药品等灾区急需物资的生产和储备,确保及时供应。同时,要根据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要求,相应调整本市救灾物资储备结构,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交通、民航、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加强指挥调度,进一步建立落实“绿色通道”,组织安排好全市救灾物资运输,确保灾区急需物资随到随运,力争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运达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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