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卫生部门牵头)。
1、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原料溯源制度,按照《广东省〈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指引》,加强各类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监督。
2、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单位进行分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单位卫生问题,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3、加快对2007年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发放的临时卫生许可证的清理工作,加大指导和整治工作力度,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对临时卫生许可已到期,但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续期,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卫生监督,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5、进一步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办法,提高食品卫生监管能力和效率,探讨信息社会电子政务环境下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6、继续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违禁野生动物行为,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7、加强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六)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1、在药械研制环节,重点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重点品种。
2、在药械生产环节,重点对《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质量体系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质量授权人制度的实施。
3、在药械流通环节,重点规范经营主体行为。加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力度。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整治力度。推进特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特殊药品监控网络。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进一步深化小榄镇创建“无假药社区”工作。继续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分级监管。
4、在药械使用环节,重点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医疗机构用械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检查及相应处罚制度。
5、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药品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行业自律机制、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和违法广告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