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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配合单位:市纪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4.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制度规定。
  --研究出台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办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
  --制定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农村地区重大疾病防治项目资金定期检查监督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审计局)
  --制定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五保”供养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行政监察的意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
  --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相关制度。(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配合单位: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
  5.完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研究建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村干部报酬增长、离职补偿等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事局、市民政局)
  --健全村级党组织成员“公推直选”、“村委会成员双直选”等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等公益性债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纪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6.试行村民委员会选举观察员做法,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7.完成编制县(区)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和村务公开目录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民政局)
  8.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的具体规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纪委)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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